(这是去年暑假去北海旅游途中构思的一篇文章,今天清理微信才把它翻出来,我觉得挺有价值的,就把它发博客中国了。供朋友们讨论!)
昨天我们在群里讨论的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暴力问题。多数人觉得欧美发达国家都把未成年犯罪的年龄降低到十岁,十三岁。我们的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无辜的孩童不受伤害而不是保护犯罪的孩子。因此也应该效仿他们。
另有人觉得孩子犯罪应该惩罚大人。犯罪的孩子都是犯罪的家长纵容出来的。是因为我们对老人过分仁慈!家里有一个犯的错误可以不受惩罚的长辈这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可想而知。长久以来对孝道的倡导,老年人是有特权的,他们甚至可以以此讹人。这类家长教导出来的孩子肯定是问题的。
可是我觉得孩子犯错,如果惩罚孩子比如把他们关进监狱家长们会更心疼,而惩罚他父母的话不过就是罚款了,而且那些能够容孩子的,大多数经济条件比较好。
这时候朋友说在国外可以剥夺这种父母的监护权。
对于这种做法,我很好奇。一个在国外的朋友说确实有这种做法。那些被剥夺了父母监护权的孩子,会被义工带到家庭里生活。环境造人,孩子的可塑性很大,让整个社会都来为培养好每一个孩子而努力确实是很不错的办法。
可惜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这样的义工,也没有这样的社会组织,更没有这样的家庭愿意去接受那些孩子。
原来在零五年的时候,挪威发生了一起继父虐待孩子至死的事儿。政府出台了紧急看护令!政府每年投入了大量的钱财。保护那些受父母虐待的孩子,剥夺不适合监护孩子的父母的监护权。最多的时候一年投入2亿5000万欧,也正是投入太多惹的祸。一开始很多可怜的孩子因为这一举措受益,可零八年后,虐待孩子的父母数量飙升。几乎有1%的孩子其父母被剥夺了监护权。在这个号称最幸福的国家之一的罗威。很多父母人心惶惶!
一大早,汉堡王发了一篇文章《政府通过儿童保护机构让警察从父母手里抢孩子》。
有个孩子因为在学校受暴力威胁,父母决定给他转学,告诉学校领导转学前就不去学校上课了,学校把这件事儿报告了儿童保护机构。他们就以家长长期监禁孩子为由直接抢走了孩子。此事闹到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要不是母亲是加拿大人,这孩子还不能幸运地回到父母身边。
原来好心办坏事不只存在于普通人中,不只在中国。就连好心的政策,到最后不仅花了大量纳税人的钱,还让人民骨肉分离。这政策分明是被唯利是图的邪恶之人绑架了,怎么能算是对孩子的保护呢?
看来,以后我再也不能信口开河了。想想自己一直以来自以为是指点江山随口就说真的挺幼稚的!